一秒记住↘完^本.神^立占.首^发↘手机用户输入地址:м.5dscw .coM
他们在看我身后的展品,鸦雀无声,我也在打量他们,一张张脸上不见半点胡须,全都剃了个干净。
“咳!”一个瘦高的男人终于开口,“您的出场仪式让人印象深刻,欢迎,洛恩王国的红王,欢迎来到山巅之城,诺佛斯。”
我注视了一会儿他如同刀刻上去的脸上皱纹,还有防风挡雪的高领大袍,微微颔首,“大路,阁下?”
我当然毫无刁难,他看来是如蒙大赦,“奏乐,迎接贵宾入城!”
山地人的乐手眼珠子在瞟着风里摇晃的脑袋,使劲儿吹响了他们的铜喇叭,城墙上放下了我的剥皮人挂毯,将周遭的雪迹一扫而清,大门敞开,“把脑袋和军队留下,原地扎营。”我吩咐完毕,踱马入城,首当其冲。
北境悠长的号角吹响,除了自由团之外,大家走马跟上。
席恩和米歇尔爵士排头,骑士、自由骑手和重装扈从紧随在我的身后,按照七国的惯例,他们算是我的荣誉卫队,然后是剥皮卫兵与各家族的卫士,剑盾手、弓箭手与戟兵,秩序井然。
格拉斯没跟上来,他要跟随诺佛斯的向导安顿好自由团的人和马。
我见到了出使诺佛斯的斧刃,朝他微微点头,给了他一匹马,穿过城门洞时,我也看到了诺佛斯闻名世界的圣奴卫,手持斧头长戟,列为一排。
千年至今,圣奴卫一直是诺佛斯的守卫,保证这里的治安与城防,斧刃曾经是圣奴卫的一员,他们自小接受训练和洗脑,发誓终生效命,绝无私欲,以长斧为妻,以职责为妾。
“近况如何?”我瞧了一眼他的面容,憔悴而老迈,他年纪已经很大了。
“吃的多,做事麻利,我的国王,”他叹气道,“如果能继续呆在您身边,那是最好不过的不老药。”
“待会跟着我回去吧。”
他和我诉说了此地总督议会的情形。
尽管有大胡子僧侣的邀请,可是对于我的到来,诺佛斯人有些猝不及防,毕竟所有人都知道我去了南方与瓦兰提斯打仗,谁能料想到我会出现在他们的群山里。
所以,总督议会并未达成一致意见。
我看了一眼身后目不斜视的矜持人等,斧刃耳语给我听:“总的来说,诺佛斯对瓦兰提斯的恐惧犹在,他们倾向于与你联合,但是具体出多少力,那些总督没有一个准话。”
“我在总督议会的演说安排在什么时候?”
“明早,不过今夜,大胡子僧侣要见你一面。”
哦?不干涉世俗的方外之人比贵族们更积极,奇了。
欢迎晚宴上,诺佛斯人搬出了他们乏善可陈的狗熊舞,吃的以山羊奶酪和陈年麦粥为主,还有山羊腿和梨子派,不知道黑山羊那帮祭司要是知道诺佛斯人好食山羊,会不会前来掀起宗教战争?
然而气氛不是非常热烈,大概是因为我一时兴致来了,将多斯拉克“寇”的脑袋插长矛放在了门口,所以诺佛斯贵人们食而不语,非常安静。
米歇尔爵士作为我的首席剑客(暂时),与一名圣奴卫较量了一番,三招而胜,他倒是和那个多斯拉克脑袋大眼瞪小眼,并无不快。
“我听说过娜恩河之战,这些山里人把佛雷家族和慕顿家族打了个落花流水,”他举酒向一旁的总督阁下致敬,然后一饮而尽,“恐怕是真的,圣奴卫并不比御林铁卫更精锐,街上的民兵倒是各个都比七国的士兵更加精悍。”
“御林铁卫只有七个,”我笑了,“如果两千个圣奴卫各个都有御林铁卫那么厉害,那我哪敢把脑袋放宴席里。”
“不过可以从这场宴席里看出一点,”我思虑道,“或许是因为神庙堡垒里的僧侣团才是诺佛斯真正的掌控者,这里的贵族吃穿用度不比平民好特别多。”
“那是因为这里是穷乡僻壤。”米歇尔爵士直言断定。
我摇了摇头,“诺佛斯穷固然是穷,可是如果这里的贵族想要骄奢淫逸,在这个年代,实在没必要顾及平民的死活,可是这顿饭的水准虽然不低,但是和其他城邦的奢侈比起来就很简陋了。”
“那就是说,僧侣敛财,比教会更甚,让贵族们吃穿不好?”他猜测。
“这倒没有,那座神庙堡垒和其他建筑都缺乏金银装饰,更没有宝石与精雕,那群僧侣并不奢靡,这么说吧,这种情况下,诺佛斯人或许比起其他城市的人更有凝聚力,老百姓不会太恨卑鄙的贵人们。这是不是和你在七国所知道的阶级法则截然不同?”
米歇尔爵士把玩着手中的高脚铜杯,哑然不语。
“这也在战争中得到体现,如果是别的城市被哲科卡奥的卡拉萨入侵劫掠,统治者多半会关紧城门企图求和。
而在诺佛斯,他们不用抓壮丁,也不用雇佣佣兵,而是依靠征召令和民兵作战,试想七国的贵族,如果被突然袭击,能不能召集起士气旺盛的军队,驱赶走来犯者?看看西境突袭河间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