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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晨,大厅。
比昨天的桌子少了一些,主台下头只摆了两张,我坐在主座上,身边是红王之手提利昂。
“没睡好?”他先开腔,手头正在对付一块培根。
“没睡好,夫妻矛盾。”我回答,这个荷包蛋的糖心流出来了,让我心情更糟糕了几分,“心烦着呢。”
“正常,你选择当个女王,自然就有个男人会觉得自己受委屈。”
嚯哟,这话说得,如果我不是女王而是女仆,遇到亚里安·青枝那样的,指不定现在已经喝农药自杀了。
啊,不对,这年代没农药,看我这脑袋。
“是啊,每年自尽的那些女人都是因为让自家男人受了委屈。”啊,生而为妻子就是原罪。
“可不是,”他回答,“每年自尽的那些男人都是因为喝醉了酒。”没错,男人活在世上都是来享福的,你信吗?
“如果我不是红王,遇到这种婚姻能有什么选择?”我反问。
他瞧着石头穹顶想了想,“私通、私奔、自杀、被杀或者当个可怕的老妖婆。人总得让自己变得强悍,不管是侏儒,还是私生女,否则遇到人渣就没得反抗能力。”
“实话。”
然后我们闷头吃饭。
“我想你们还是要尝试一下相互理解,相互沟通,你没想过找个名头砍他脑袋吧?”最后,提利昂劝道,“我也会和他这么说。”
我想了想。
我最厌恶的地方在哪?
对了,是这个:
“是吗?他有种根深蒂固的傲慢,我恐怕这些都会是徒劳无功。”
提利昂认真地回忆,“傲慢,确实有,至少努力一下,实在不行再宰了他也不迟。”
早饭过后的活动就很无聊了。
河垒外头的镇子和码头还在野蛮生长,毫无规划,我没钱给它规划,那就,享受自然形成的村镇带给人的美感吧。
前提是它别那么臭,我突然觉得北境的冬天虽然冷,却也有一点好处,那就是味道不大。
接下来的三天,我带着河垒这群匕湖郡的官员布置征召军集结的事务。
首先是场地,主要是帐篷区,但是也要弄一些简单的棚子,匕首湖边的冬天不是太冷,但是也挺难受,而要指望征召兵们都带着帐篷甚至席子,那实在太不可能。
其次是人、马、牛、狗的食物、饮水和柴火,依照律法和习惯,所有的农兵和骑士都会带好四十天的口粮,可是落到现实里,如果有一半人都能照顾好自己的胃,那就是七神保佑了。
陆陆续续地,各地的纹章开始出现,预计会有三到五万人,这可不是一件可以打马虎眼儿的活。
所以,我把杂事丢给了提利昂,然后继续出发。
下一站,女王堡,我在厄斯索斯大陆的第一块领地。
我把亚里安、军队和轮宫留在河垒,带着两百名卫兵和学士沿着洛恩河骑马北上,虽然冬日已降,但是田野间并不荒芜,河流上也是繁忙,半耕半渔的村里人全年无休,一路熙熙攘攘,路边不见饿殍尸首,各方面比起匕首湖周边和黄金原野都要好很多。
舞蹈家达蒙、齐拉之女齐西和弗利斯特·佛雷在三里格之外等候。
“女王堡迎来了她的女王,此刻终于名副其实了。”达蒙恭候道,他一身半身甲,比以前胖了至少一圈。
“真会说话,”我应付道,“伦赛的事儿你听说了吧?”
“可惜,愿他的七神给他在那边找个娘们儿。”他叹了一口气,“他做鸡很厉害,烤的特别香。还记得吗?红王,洛克、路顿、酸埃林、我还有咕噜,现在就只剩下我和咕噜了。”
“你是想要我给你职位、土地和爵位吗?来,说说看想干什么活。”
“不,”他耸了耸肩,“就我现在的地位,已经有不少人嫉妒到想用鱼刺把我扎死了,我只是有些怀念而已。”
“那就给你和齐西办场婚礼?”
“不了,”他敬谢不敏,“伦赛爵士没有子嗣,可能在维斯特洛有私生子女,也可能没有。”
“那就和佛索威家说一声,找个人来继承黄苹果的纹章和土地,按照七国的继承法来办。”
凡人皆有一死,死亡在这世道下来的尤其猝不及防。
伦赛这里,我只能这样做了。
“你看,”我示意,“你还不快些生个娃娃。”
“你在咒我死吗,小姐?”他瞧了一眼来自高山氏族的齐拉之女齐西,“还说我呢,你自己的崽子呢,我等着喊公主或者王子很久了。”
“没得!”
“快给个王储吧,会喘气儿的就行,”他毫无良心地大放厥词,“根据在维斯特洛的经验,有大把的人想要给你当情夫呢。”
全世界都知道我和我丈夫关系不行吗,还是说根本就无所谓爹是谁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