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然,只是看起来而已,视觉上的谬误。
沉重的脚步迈动在木地板上,他吃力地提裤子系皮带,将自己塞进衣服中。
所有人都觉得他比马还能吃,但是实际上并不是,学士睿智聪明,说他是得了病,可是也拿这症状没啥办法。
弗利斯特只能看着自己整个人肿胀成一个球,任由朋友和表亲取笑,包括孪河城的那群。
没错,他是佛雷,可是却不是瓦德侯爵的儿子,他的父亲实际上是在旧镇讨生活,谁想得到呢?孪河城和他们家早就已经没了来往,老瓦德想方设法赶跑杀掉了其他有继承权的佛雷,自尊自大,结果,这么多年来唯一的一封信,居然是说他自己快完蛋了。
孪河城有难,一帮子弟全往东边跑,他不大喜欢算账的生活,更不喜欢妈妈终日的唠叨,也就应邀前来碰碰运气。
他在海上吐了一路,结果到了这里,以为能找到亲戚们一起奋斗,却被排斥在外,连一把餐刀都没分到。
幸好,他识字,洛恩地识字的人太少太少。
伦赛爵士让他清理人口登记的册子,并且记录女王堡发生的大事,在学城的学士来之前。他就住在女王堡里,有时会去酒馆喝一杯,用几个铜子儿睡个姑娘,其他时间都埋在书籍和各色会议里。
偶尔伦赛爵士也会征询他的看法,允许他问问题,和他讨论女王郡的大事,他就问过关于学士的问题,会有任何脖挂链条的饱学之士乐意来这片陌生的土地吗?
“会来的,”当时,那位正在磨剑的黄苹果骑士告诉他,“他们巴不得全世界都听他们的话。”
这和弗利斯特所知的不一样,学士只是建议,怎么会把控大人物们?
胖胖的佛雷走在城堡修葺完毕的走廊里,这可能是他见过最粗糙的建筑,石柱光秃秃的,地板层次不齐,连一块雕像都没有。
毕竟,女王堡到现在不过建了半年,勉强具备防御的功能,距离完工还有五年,没法和旧镇的雕栏画栋相比。
整个洛恩地都是这样,粗犷的新楼房拔地而起,毫无时间的沉淀。
时间还早,无人登门,一本厚厚的羊皮书摆在弗利斯特的桌上,那是女王堡的历史记录,第一页记录着她成立的那天,这些日子没什么大事,唯一值得回顾的是诺佛斯和维斯特洛佣兵的大战。
那天尸体从上游飘下,女王堡外龟港热闹非凡,男男女女争先恐后,从浸泡发胀的腐肉上扒拉金银财宝。
还有什么能提的,或许就是那些案件了。
上个月有几起凶杀,死者包括一个没了脑袋的女人,一个喝醉了酒被割喉的秃头,以及一个静默修女。还有一个潘托斯商人失踪了,他的仆人声称,他被河中老人给吞了下去,这么明显的谎言当然瞒不过伦赛爵士,那只老巨龟性情温和,对人类的肉毫无兴趣,可是最终却没有结果,仆人自杀,不了了之。
这里治安还算是不错了,在那段时间里,周围村子里运来的尸体有好几十具,这还只是来下葬的七神信徒。
所以,不难理解伦赛爵士偶尔的抱怨,“她该回来看看她的家,”他对达蒙说道,“人民在呼唤秩序,群殴在不断增多,很多流氓地痞亟需整治,我们人手不够。”
今天的工作和往常并无区别,没有值得记录的突发事件,弗利斯特专心致志地修改人口登记书里的错别字。
直到——
“爵爷,一个士兵声称是河垒的使者,他身边有一伙佣兵有契根的授权,他们要见你,十万火急。”
“老爷!”士兵一进这间房间,就跪在了地上,“河垒告急,里斯人正要大举进攻!”
弗利斯特打量了一下,旅人风尘仆仆,面孔陌生,只有一个女子被他认了出来,阿莎·葛雷乔伊。
“弗利斯特,把达蒙从床上揪起来,关好门。”伦赛吩咐。
聪明的胖佛雷照办,他去叫那位达蒙大人。
对舞蹈家达蒙的称呼一度让佛雷感觉迷茫,女领主扔给了他一堆任免状,任达蒙去哪都可以,这让达蒙犯了难,迟迟没有决定。
据说,这位大人是女领主莱雅拉多年来的亲信,今日地位水涨船高。
“我想全写上。”他那会儿和伦赛商量。
“你想被赶出去当掏粪工?”伦赛抢白道,“还是说你觉得莱雅拉小姐的脾气可以比狭海还好?”
维斯特洛那块风暴地的风暴可都是来自狭海。
“姓氏?我没有姓氏。”达蒙困惑道。
“取一个。”
“那就取这儿吧。”达蒙决定。
“你想姓女王堡,是不是还想你的小姐把这儿封给你?”
“求之不得,不过不是女王堡,我打算姓龟港,达蒙·龟港(或者达蒙·塔图哈珀)。”
于是,弗利斯特一笔记下,达蒙·龟港大人,纹章是一个龟壳,可能会跟风暴地伊斯蒙家族的绿毛龟混淆。
尽管还没有自己的宅子,这位大人依旧是货真价实的新贵